Saturday, May 9, 2015

路加福音15章8-10節

「『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,若失落一塊,豈不點上燈,打掃屋子,細細地找,直到找著嗎?找著了,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!我告訴你們:一個罪人悔改,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』」
 
   主在這裡講到「點燈」,乃是代表聖靈的工作,聖靈有如燈火在我們生命中,主動地尋找我們。首先,聖靈如燈火,乃叫我們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傳福音最大的困難,就是叫人認識自己有罪,不單是不信主的人如此,信主的人也一樣。我們常自以為義,很難看見自己對神及對人的虧欠。人的自以為義,就好像一個人在昏暗的屋子裡打掃,他盡心竭力在那裡掃,怎麼看都覺得已經很乾淨了。可是當太陽光一照射進來,才發現房子裡充滿灰塵和蜘蛛網,不是因為眼睛不好,而是因為沒有光照射進來。同樣,聖靈就是你生命裡面的光,只有當聖靈的光照射進來時,才能使人的心認識自己的污穢,而能回轉到神面前。
 
   其次,聖靈如燈火,也是一種引導。在黑暗中我們看不清楚前面的方向,但當聖靈的光照射下來,我們的道路就變得明朗了。詩篇18:28~29說「主,你必點著我的燈,耶和華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。我藉著你衝入敵軍,藉著我的神跳過牆垣。」在你我心中是有一盞燈,但因罪的緣故那燈是黑暗的,怎麼看我們的生命,都好像在四邊牆垣裡面沒有出路。當聖靈來到生命中,就好像點燃我們心中的燈,黑暗就被照明了,開始可以看見生命當中的出路,真是令人歡喜。在主所說的這些比喻中,「歡喜」一詞一再出現,一個人回到神面前,本身就是極大的歡喜。不但他本人歡喜,而且在天上的天使、天軍也一同歡喜,更寶貴的是,在旁邊的眾人也要與他一同歡喜快樂。你是否也深被感動,樂意與聖靈一起同工,將人的心帶回到神的面前呢?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幫助我們看見,你是何等樂意尋找那失喪的羊;聖靈何等樂意將人心中的燈點燃,把人心尋找回到你面前。讓我們被你的心意感動,在每天生活中與你同工,把福音傳給生活周圍有需要的人,讓他們早日歸向你。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