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22, 2015

哥林多後書3章7-11節

「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,尚且有榮光,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,不能定睛看他的臉;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,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?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,那稱義的職事,榮光就越發大了。那從前有榮光的,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;若那廢掉的有榮光,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。」
 
   保羅在這裡用幾個對比,來說明活在舊約時代與新約時代的不同:
 
   首先是「屬死的執事」相對於「屬靈的執事」:舊約律法著重於必死的身體,所有那些不可吃、不可做的律法,都是要求外在的順服。外在的順服雖然可使我們的心靠近神,卻不能成為拯救。保羅在歌羅西書2:23說:「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,私意崇拜,自表謙卑,苦待己身,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。」所以它們是屬死的執事。當我們來到新約時代,所依靠的不再是外在的律法,而是活在裡面的聖靈做改變生命的工作,那是屬靈的執事。
 
   其次是「定罪的執事」相對於「稱義的執事」:舊約律法的功用,是叫人看見自己的罪。既然它不能叫人得救,因此知罪的結果就帶來定罪。當我們活在新約時代,就不再活在律法的定罪下,反而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罪得赦免,可以因著相信基督而稱義。
 
   第三是「廢掉的榮光」相對於「長存的榮光」:律法雖不能拯救人,但當神向摩西頒佈律法與誡命時,他拿著石版下山,臉上充滿榮光,甚至連旁邊的以色列人都無法定睛看他。若是在這必要廢掉的執事上都有那麼大的榮光,何況那屬靈的執事,豈不更有榮光嗎?
 
   我們實在是蒙恩的人,如此不配,竟然有份於神永恆的計畫,進入至聖所,瞻仰祂的榮美,享受祂的同在,這在舊約時代是不敢想像的事情。今天我們卻生活在其中,不是因為配得,而是主的恩典。是神帶領我們進入祂的榮耀中,也因著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使祂自己更加得到榮耀!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因那在你裡面的生命,是一個從恩典到恩典、從榮耀到榮耀的生命。求你再次開啟我們雙眼,明白那在你裡面的救恩何等寶貴,一生能為你而活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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