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3, 2018

約翰一書3章4-6節

「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,就是罪。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並沒有罪。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,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、也未曾認識他。」
 
   作為神的兒女,擁有一個屬神的生命,這生命會自然而然在裡面成長,使我們更像耶穌基督的樣式。所以約翰在第二節說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。他沒有說我們可能會像他,而是說必要像他,保證我們的成長。很多人說我瘦,應當多吃一點,這時候我常指著父親說,你看我父親身材這麼瘦,我將來恐怕也差不了多少。不但我的身材越來越像父親,連我走路的樣子也越來越像。因著我承受從他來的生命,自然而然在許多事情上越來越像他。
 
   事實上我發現屬靈生命也是如此,只要我們不攔阻神的工作,那麼神的靈自然會在裡面塑造我們,越來越有主的樣式。正因如此,我們也有一個責任,那就是要潔淨自己,成為聖潔。主曾顯現是為除滅世人的罪,今天我們蒙主恩典的人,就不應當再犯罪而得罪神。當聖靈在裡面光照我們,使我們看見自己污穢的時候,我們就要回頭來到祂面前,相信在神面前有赦罪的權柄,可以洗淨一切的罪與不義。
 
   聖靈的內住是真實的,而聖靈在我們裡面有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叫我們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為罪,是因為我們常活在自我中心,也常活在不信的光景裡,以至於不常按照神的心意去做事情。為義,乃因耶穌是完全公義的主,過去我們自以為義,可是如今在主公義的光裡,才看見自己的污穢。為審判,是因將來神在罪人身上的審判是可怕的,任何一個人都想竭力逃避。一旦明白這點,我們就會來到神面前求祂的赦免與饒恕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我們感謝祢,因祢是聖潔的主,祢聖潔的生命也在我們裡面掌權。求塑造我們,能夠更加像祢的樣式;也給我們一顆柔軟的心,在每天生活中能夠被祢雕塑,反映出祢的榮美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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