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anuary 7, 2015

羅馬書15章18-19節

「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,我甚麼都不敢提,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,用神蹟奇事的能力,並聖靈的能力,使外邦人順服。甚至我從耶路撒冷,直轉到以利哩古,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。」
 
   保羅提到傳福音四個非常重要的因素:
 
   第一,我們的言語。神的話語是要被傳講出去的,羅馬書第十章講到,「若沒有傳道的,怎麼能聽見呢?」我們常忽略了傳講神話語的重要,以為只要作見證就好,事實上若不傳講耶穌的名,別人怎麼知道有一位真神存在?若不傳講主的聖潔,別人怎麼知道罪惡的可怕?若不傳好福音,別人怎麼知道生命有盼望?若你的口不開,福音就被封閉住了。當我們憑信心將口打開,就能看見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人。
 
   第二,我們的作為。不但我們的言語重要,生活見證也同等重要。其實福音書有五本,馬可、馬太、路加、約翰,第五本就是你自己;其他人都看前四本,可是你周圍的人卻看第五本。福音不但靠口傳,也應該要身傳,我們的生活見證遠比嘴裡的聲音來得大,也影響別人來到神面前。
 
   第三,神蹟奇事的能力。雖然神蹟奇事本身不見得能叫人回轉歸向神,卻能使人明白神的憐憫恩慈。馬可福音16:20說:「門徒出去,到處宣傳福音。主和他們同工,用神蹟隨著,證實所傳的道。」我們不但要注重主的同在,也要注重主的同工。在初代教會主與他們同工,用神蹟奇事證實所傳的道。當主與我們同工,神蹟奇事必然隨著我們,吸引人心來歸向神。
 
   第四,需要有聖靈的能力。至終只有聖靈才有能力,叫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需要歡迎聖靈工作,當我們傳福音時,常陷入理性的辯論裡;事實上,理性的辯論永遠無法叫人信服。因為如果你贏了,他一定心中不服,下次再來辯論。萬一你輸了呢?那更是不要信了。只有聖靈能在人心靈深處工作,讓他們明白自己的需要。求主的靈幫助我們,每天生活裡能夠成為神的器皿,歡迎聖靈使用我們成就祂的工作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,因為在你有無限的能力與恩慈。求你的靈使用我們成為器皿,藉我們口中的言語、生活的行為,和我們對你深深的依靠,讓身旁周圍的人感受你的愛、憐憫、恩慈,讓他們的心能回轉歸向你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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