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2, 2015

哥林多前書8章9-13節

「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,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,在偶像的廟裡坐席,這人的良心,若是軟弱,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?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,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。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喫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」
 
   保羅提醒我們如何行事為人,有幾方面的準則:
 
   第一,自由的原則。在基督裡面,我們是自由的,凡事也都能夠做。但不只有自由的原則,第二也需要有愛心的原則。這愛心的原則就是,若是軟弱的弟兄姊妹,因著我們在基督裡的自由,或因著我們在基督裡的知識而跌倒,那我們情願為他的緣故,不去做某些事情。
 
   記得多年前我開始牧會時,當時會眾非常少。剛好有位姊妹的母親從台灣過來,在美國的日子,她母親非常孤單。我想起姊姊曾給我一捲錄影帶,是台灣一個非常出名歌星的帶子,就借給她看。沒想到當我拿給她時,她第一個反應竟是:「唉呀,牧師怎麼也看這種錄影帶?」這句話忽然提醒我,那時聖靈也感動我,身為牧師,我需要有這樣的見證。所以從那時開始,我不再看任何這方面的錄影帶,這就是愛心的原則。
 
   第三,必須有聖靈感動的原則,否則什麼事都不能做了。有一次,我跟一個孩子一起吃飯,他看我端著飯坐在旁邊吃,忽然大吃一驚說:「怎麼牧師也吃飯?」我嚇了一跳,那是不是我以後什麼都不能吃了?也不是如此。以那個姊妹的例子,在那一剎那,神的靈的確感動我,我就遵從了感動。在其他事情上,如果聖靈沒有感動,我就不會選擇如此做。所以一方面要有愛心的原則,另一方面也要有聖靈在個人心中的感動,神就能帶領我們在生活中,榮耀衪的聖名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我們何等需要你的智慧,讓我們在每天處境中,知道當如何行。願你親自祝福弟兄姊妹,選擇榮耀你的聖名,尋求你的心意,讓你的名在他們身上,一次次得到高舉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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