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ly 17, 2016

使徒行傳28章16-22節

「進了羅馬城,保羅蒙准,和一個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處。過了三天,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來。他們來了,就對他們說:『弟兄們,我雖沒有作甚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我們祖宗的規條,卻被鎖綁,從耶路撒冷解在羅馬人的手裡。他們審問了我,就願意釋放我,因為在我身上並沒有該死的罪...。』他們說:『我們並沒有接著從猶太來論你的信,也沒有弟兄到這裡來,報給我們說你有甚麼不好處。但我們願意聽你的意見如何,因為這教門,我們曉得是到處被毀謗的。』」
 
   保羅雖身在捆鎖中,但總不忘記傳福音。他到羅馬城才三天,就召集當地猶太首領,向他們傳講神的道,他自己也活出所傳的道。提摩太後書4:2說:「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,總要專心,並用百般的忍耐,各樣的教訓,責備人、警戒人、勸勉人。」如果換我們是保羅,可能到了羅馬已經精疲力竭,充滿埋怨。我們不會像保羅一樣,居然還召集所有猶太領袖,向他們訴說神的恩典與見證。
 
   得時不得時,都要傳福音,這正是我們要學習的功課;因為我們的生活本身,就是主的見證。傳福音不一定是口傳,更重要是以身來傳。別人是否能從我們身上,看到令人羨慕的生命見證?有人說其實福音書有五本:馬太、馬可、路加、約翰,再加上你自己!你周圍的人所看的是你,無論你覺得準備好沒有,或是想不想做,神已經把你放在一個傳福音的地位上了。
 
   傳福音不是只在順利的環境才傳,許多中國的教會在大逼迫中,福音反被傳開。正好像初代教會一樣,好多人下在監獄裡,自己沒得吃,還把麵包給其他需要的人吃,使許多人受到感動而信主。而且傳福音時要專心,也要忍耐,有時需要一年、兩年、三年,甚至十年,都不見得有果效;總要忠心持續為人禱告,直到神的聖靈在他們身上工作。求主幫助我們,無論環境如何都記得:得時不得時,總要為主作見證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祝福每位弟兄姊妹。無論環境如何,我奉主名祝福他們,使他們心中有能力。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都活出你榮美的見證,讓周圍的人看到,都歸榮耀給你。禱告奉耶穌的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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