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28, 2016

希伯來書12章14-17節

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又要謹慎,恐怕有人失了 神的恩;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,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。恐怕有淫亂的,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;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。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,竟被棄絕,雖然號哭切求,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。這是你們知道的。」
 
   常聽見有人說,基督徒需要好好追求;除了追求更認識主外,這裡教導我們在實際的生活中要追求兩件事:
 
   第一,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因為能夠帶來合一的見證。當主離開世界時,祂為門徒們禱告,約翰福音17:22記載其內容:「父啊,使他們都合而為一,正如我們合而為一一樣。」主盼望祂的教會能合而為一,約翰福音13:34-35講到:「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換句話說,如果我們沒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也就無法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。只有當我們在基督裡合而為一時,才是最有效的見證。
 
   第二,能夠帶來愛的見證。在和睦的氣氛下,愛才能自由湧流,我們也才能在彼此互助互信的環境下,看見真實的愛流出。不能光口裡說愛神,卻不愛那看得見的人,聖經說:如果我們說自己愛那看不見的神,卻不愛那看得見的人時,我們其實是在說謊話。所以要來到神面前追求更多認識神,也要追求與眾人和睦。
 
   第三,要追求聖潔;聖潔不只是正直的生活,更要是合神心意的生活。作者舉了以掃的例子,以掃輕忽屬靈祝福,選擇了食物,把長子的名分賣掉。雖然後來他想再次回到父親面前,但心意不是為神,乃是為了得祝福。所以從頭到末了,他其實定睛在世界的事,從來沒有定睛在神身上,所以至終被神厭棄。所謂的不聖潔,不見得是殺人放火,而是當我們貪愛世界,傾向於世界時,我們的心就與神遠離,這就是使自己犯罪的原因。求神幫助我們,願意將纏累自己生命的重擔攔阻統統放下,親近神,瞻仰神的榮美。讓我們不但是在心裡作個基督徒,在行為上也作個基督徒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,因你是使我們聖潔的主。我們願將自己的生活交在你手中,願你親自掌權,能活出合你心意的生活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