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5, 2017

馬太福音25章41-46節

「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『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,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因為我餓了,你們不給我吃;渴了,你們不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不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不給我穿;我病了,我在監裡,你們不來看顧我。』他們也要回答說:『主啊,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,或渴了,或作客旅,或赤身露體,或病了,或在監裡,不伺候你呢?』王要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。』這些人,要往永刑裡去;那些義人,要往永生裡去。」
 
   在這裡,給與不給是何等不同。我們願意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,與不做在他們身上,結局也差異很大。的確,我們要能體諒左邊的僕人,他們實在看不見。我們也感覺受委屈,因為若是看見,我們會去做的。但主常在意想不到的時候顯現,祂的意思不是説遇到每個窮人都要賙濟,而是要在聖靈感動之下進行。作主的僕人,需要每天敏銳聖靈的帶領與感動,否則就不知道怎樣做主工,只是按照自己的心意;以致於被主責備,我們還覺得委屈,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。
 
   事實上,神要責備我們缺乏敏銳的態度。聖經充滿這樣的例子,當先知以利沙叫約阿施用箭打地,這箭是得勝的箭;約阿施打了三次,以利沙生氣地問他為什麼只打三次,表示你只能贏亞蘭人三次,若多打幾次就能消滅亞蘭人。在這個例子裡,約阿施也覺得挺委屈的,你也沒告訴我要打幾次!可見約阿施有個錯誤態度,當以利沙對他説要打地時,他敷衍了事,隨便打打就算了,沒有真實的信心。若有真實的信心,當先知叫他打地,他會一直打;知道是得勝的箭,憑信心向前,就會得到神的獎賞。求神在每天生活中,給我們敏銳的心,有勇敢的行動,憑信心不是憑眼見。當你憑著信心向前時,就要看見神的榮耀降臨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開我們眼睛,給我們敏銳的心,讓我們隨同聖靈的感動,成就你的工作,而不是按照自己的心意來行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。阿們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