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22, 2018

約翰一書2章3-6節

「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,就曉得是認識他。人若說『我認識他』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。凡遵守主道的,愛 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,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。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,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。」
 
   約翰說一個人若認識主,就必遵行祂的命令。「認識」原文的意思,就像夫妻間那種親密的關係。聖經講我們要認識主,意思永遠不只是頭腦的認知,而是指一種親密關係。換句話說,一個愛主的人必然會遵守主的命令,愛與順服是不可分的。一個人若是愛,必然會順服,一個順服的人,必定是因為被神的愛感召。
 
   你愛主嗎?愛其實才是信仰的原動力。以前在首府華盛頓工作時,有位朋友的女友住在紐約,他每個禮拜五晚上開車北上五個鐘頭到紐約見女友,禮拜天下午再開五個鐘頭回來,然後隔天一早上班。我們在旁邊看了都很累,可是他自己一點不覺得累,且樂此不疲。為什麼?乃是因為有愛。這些年牧會,我也越來越看重這件事,以前常只強調應當怎樣、不應當怎樣,但我越來越看見這些事沒有用的。很多人都知道應當做什麼,但從不去做,因為缺乏做的動力,那就是愛!當我開始教導弟兄姊妹愛主,發現自然而然大家就會去做那些當做的事。一個人愛主,就會自動奉獻,自動去服事,因他心中有愛,這個愛就成為他的動力。
 
   要怎樣才能更加愛主?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透過敬拜讚美。敬拜中我們不斷向神說「主啊,我們愛你」,一方面向主表達我們的愛,一方面我們口中的話也加深心中的感受。求神給我們敞開的心來到祂面前,能自由向祂表達我們的愛。因為當如此表達時,我們向祂的愛也日漸加增,這也是最基本的順服。因為主說一切誡命中有一條最大的,就是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,我們愛,因為你先愛了我們。求你把愛你的心放在我們裡面,在每天生活中,樂意服事你和身旁的人,不是因為應當如此,乃是因為愛你的緣故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