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。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,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。基督已經替他死,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,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。」
基督徒日常生活中,有三個行事為人的準則:第一是自由的原則,第十四節說「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」,換句話說,在基督裡我們是自由的。任何黑暗、罪惡的權勢不能轄制我們,我們也不在傳統和規章之下,在一切非道德的選擇中,我們有極大的自由。以前做禮拜一定要穿三件式西裝,現在牛仔褲也可以;以前女人不蒙頭是羞恥的事,現在短髮、長髮都好。
第二是愛人的原則,雖然我們有自由在一切非道德性的選擇上,但也必須基於愛人的理由,來決定是否繼續進行。聖經說要以軟弱人的良心,為我們良心的標準;若因我們的自由,反叫其餘信徒跌倒,寧可為主的緣故不去做這些事。比如聖經從來沒說牧師不可以看錄影帶,曾有位伯母剛從台灣來,我借她看以前家裡寄來的電視節目,沒想到她的反應竟是「牧師也看這種東西呀?」之後我很受責備,因著我讓一個人被絆倒,後來決定將所有世俗的錄影帶都丟掉。當然這完全是我個人決定,不是律法;基於愛人的原則,寧願放棄某些應享的權利。
第三是聖靈的感動,不是每件事都得順從愛人的原則,否則別人對你有太多不同的期望,結果什麼都不能做。記得有次我坐在一個小孩旁邊吃飯,他看見我吃東西,大吃一驚:「怎麼牧師也吃飯呢?」我在旁邊真是啼笑皆非,當然不會因為他這樣講就不吃飯;因為除了自由和愛人的原則外,也必須聽從聖靈的聲音。若聖靈感動我們如此,就當順從;若聖靈沒有感動,那我們就有絕對自由,不需要被別人的論斷轄制,因聖靈的印證其實在我們心中。
求主給我們智慧。知道何時運用這自由和愛人的原則,何時聆聽聖靈的感動,作出正確的回應。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把屬靈的智慧賞賜給我們,敏銳於聖靈的聲音,在這樣彎曲悖謬的時代,心中有絕對的自由來為你而活。求主給我們憐憫愛人的心,不讓自己的行為絆倒弟兄姐妹。也讓我們知道你的引導,在每天生活中順從你的感動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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