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29, 2017

提摩太後書1章8節

「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,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;總要按 神的能力,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。」
 
   如果有人問,什麼是神托付我們在地上的使命和責任?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信徒會毫不猶豫地說:傳福音、作見證。但許多基督徒雖然知道要傳福音、作見證,心裡總有怕怕的感覺,怕觸犯別人,也怕別人不接納他們。像在謝飯禱告時,不少基督徒一個人吃飯總是放心謝飯,但一跟別人在一起渾身不自在,假裝扶眼鏡或撿餐巾,算是禱告過了。大家總覺得在大庭廣眾傳福音、作見證,要有膽量的人才能作,自己不合適為主作見證。
 
   彼得是天生大膽的人,否則他不會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,就嚷著說「我也要去」。換了我們可能動都不敢動,他卻大膽地走出去。這位充滿膽量的人在耶穌被捉拿時,站在大祭司院子裡,本來是最好作見證的機會,他卻因為害怕,三次不承認自己認識主耶穌。而提摩太卻是天生膽小的人,他的名字Timothy是從timid演變而來,就是「膽小」的意思。這個天生膽小的人,卻因著認識耶穌基督,成為大有膽量的人。
 
   在初代教會歷史裡,提摩太為主作了極有力的見證。所以在屬靈的事上,膽量與天生的個性沒有直接關係,我們需要按著神的能力,與主為福音同受苦難。求主幫助我們像初代的門徒一樣,不但認識主,也認識主復活的大能,確信主的權柄。不以自己的信仰為恥,更要引以為傲,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,而這名就是神叫祂從死裡復活、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字。哈利路亞,願主讓我們認識到,在祂裡面的權柄能力,天天依靠這能力,為主作榮美的見證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在你裡面我們有能力和權柄。求主幫助我們每天勇敢為你作見證,表明在我們裡面的生命,好讓在生活周圍的人因著這樣的見證,得以認識耶穌的寶貴。求主開道路,並為我們加添力量和勇氣。禱告奉耶穌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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