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y 16, 2015

路加福音16章18節

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,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
 
   這節經文提到離婚的教導,在現今教會,離婚是最敏感的題目。在我們當中也有一些人經歷過婚姻的痛苦和創傷,在未解釋這段經文前,必須先明白二件事:一、神是醫治創傷的神,也是樂意挽回破碎的心使其變為完全的神。信主的人需了解離婚在神面前的嚴重性,因婚姻是神所設立的,聖經提到,人既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,二人就成為一體,是不可分開的。
 
   當年摩西律法中之所以容許以色列人離婚,是因為他們的悖逆。許多丈夫無緣由把妻子休了,使她們失去保護,遭受許多無謂的痛苦,把妻子生命置於危險的地步。因為在當時犯姦淫罪必須被石頭打死,摩西為了避免無謂犧牲,所以規定離婚一定要證明不是為淫亂之故,而讓妻子能夠再嫁。從神的心意來看,婚約是神聖的,不能隨便離棄;舊約時代是因人的悖逆,而離婚制度也是神所厭棄的。
 
   馬太福音5:32主曾說:「凡休妻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便是叫她做淫婦了。」在神眼中,唯一容許的離婚,是因淫亂之故。但並不代表當對方不忠時,就一定要離婚。很多婚姻雖有外遇發生,但最終仍因著主的愛得以挽回。為什麼休妻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她便稱為淫婦;而娶她的人,也犯了姦淫罪呢?因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在神眼中這婚姻仍有功效,無論男或女再婚,都等於破壞原有的婚姻關係,在神眼中便是犯了姦淫罪。對於不信主的人,這是可接受的事;但對於信主的人,必須要嚴肅面對主所說的罪。
 
   對於離婚或再婚,在此提出幾個原則:對於已結婚的人,不應輕言離婚,因在基督的愛中,沒有任何怨恨是不可被饒怒的,沒有任何心結是不可被醫治的。對於已離婚的人,若可能,應先尋求與對方重新和好;若不可能,應記住在基督裡,便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。要讓基督的愛與安慰來醫治你,代替你心中的怨恨與愁苦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當年你向那犯淫亂罪的人說:「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。」相信你的恩典要降臨在每個人身上,無論過去經歷多少傷痛,在主愛中能夠重新得以完全,願你愛充滿在每個人心中。禱告奉耶穌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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