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4, 2017

馬太福音18章21-27節

「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』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,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:主啊,寬容我!將來我都要還清。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』」
 
   彼得問耶穌,要饒恕弟兄多少次,才合神的標準?對彼得來講,七次已是最多了,七也是完全數字。但主說是七十個七次,祂的意思是要我們恆久忍耐、又有恩慈。每次你聽到愛的真諦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」時,就知道這裡所說的愛,其實不是從人而來的愛。按照人的本性,雖然可以忍耐,但不是恆久忍耐的忍耐,而是忍無可忍的忍耐。人常想按天然的生命來過屬靈的生活,就像擠牙膏;有些牙膏長,有些牙膏短,但每個牙膏總有擠完的時候。有些人碰到事情,脾氣隨便爆發出來;有些人修養比較好,其實不是他們靈命好,只不過是比較長的牙膏,可以慢慢擠,但也總是有擠完的時候。在生命當中,牙膏擠完時,會發現沒有就是沒有了;愛不下去,就是愛不下去,忍耐不下去,就是忍耐不下去。
 
   我們需要承認,自己真的缺乏愛,需要重新來到神面前,接受耶穌的愛。事實上,一個人在能愛別人以前,需要先被愛;同樣,我們來到神面前也是。如果我們沒有先經歷主那恆久忍耐、又有恩慈的愛,就不懂怎麼來愛身旁周圍的人。基督徒生活,都明白主愛我們,但很少體會主的愛,乃是恆久忍耐、又有恩慈。就像浪子回頭的故事裡,大兒子和小兒子兩個人都明白父親愛他們,但只有小兒子真正明白,父親的愛是恆久忍耐、又有恩慈的。
 
   當人經歷過神這樣的愛後,才懂得怎樣去愛生活周圍的人。你我真的需要重新回到耶穌面前,接受祂的愛,然後才能愛自己生活周圍的人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,我們愛,是因你先愛了我們;我們饒恕,也是因你先饒恕了我們。求主的靈幫助我們,在每天生活中,不但領受你的愛,也將這樣的愛,分給生活周圍的人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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