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19, 2017

馬太福音21章28-32節

「又說:『一個人有兩個兒子,他來對大兒子說:我兒,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作工。他回答說:我不去,以後自己懊悔,就去了。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,他回答說:父啊,我去,他卻不去。你們想這兩兒子,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?』他們說:『大兒子。』耶穌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: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 神的國。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,你們卻不信他,稅吏和娼妓倒信他。你們看見了,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。』」
 
   耶穌在這裡教導,實際生活的順服,勝於嘴上甜蜜的話語。當我們事奉神、跟隨神時,很容易嘴上說:主啊,我們愛你;但在實際生活中,可能一點都沒有跟隨。我們的信仰和生活,好像常是脫節的,也不覺得有什麽不對。就像這個小兒子,很自然在父親面前說會去,實際上卻不去。他的問題,在於對信仰太輕率隨便,以為只是說說聽聽,不必當真;求主幫助我們,不要自以為義。表面上小兒子十分順從,在聚會和事奉中十分敬虔,事實上卻沒有真正遵行神的話語。反過來說,表面上大兒子有時悖逆,事實上他卻是真正順服的。
 
   換句話說,若我們只在聚會中說說唱唱,生活中卻不能遵行神的旨意,無論你覺得自己多麼公義,在神面前都算不得什麽。反過來說,娼妓雖然外表上沒有你我公義,但她聽了耶穌的福音,就回轉了,那麼她比你我在神面前還算為公義。求神幫助我們,不但嘴裡順服,讓我們生命也一樣順服。若不順服神,祂就不能使用我們,成為祂的器皿。我們需要毫無保留將自己獻上在神祭壇前,容許祂使用我們。
 
   教會裡有太多的形式主義者,事實上神看重的,一點都不是我們的話語,而是我們的內心和行為。我們是不是在每天生活中,真正遵行神的話語呢?若還沒有,求主光照,赦免我們的不信,好叫我們的生命,再次回轉到祂面前。娼妓與稅吏,是世界看不起的人,是我們眼中看為極大的罪人。因著他們順從神,回轉歸向神,主反而稱他們為義。求神憐憫我們,不要被這些外表的看法、形式捆綁,乃是讓我們每天單單遵祂而行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,求你幫助我們,在每天生活中,作大兒子,而不是小兒子。讓我們樂意遵行你的話語,好讓你的心意,透過我們得著滿足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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