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26, 2017

馬太福音22章34-40節

「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,他們就聚集。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『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』耶穌對他說: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 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』」
 
   耶穌在這裡向律法師解釋了律法的總綱,也向人說明,神向人所定的永不變更的呼召,那就是:第一,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。盡心是花心思注意對方的需要,戀愛中的人,最明白這一點。若對方喜歡花,你就會天天送花;若對方喜歡詩詞,你就絞盡腦汁寫,甚至抄也要抄上一兩句送給對方。同樣,愛主也需要花心思,我們要常常思想,到底什麽是真正能討神喜悅的事,就要盡力去做。
 
   盡性是用情感,像戀愛中的人,如果對方遇見興奮的事,你也會手舞足蹈,跟著歡喜;如果對方遇見悲哀的事,你必然也心情沉重。同樣,神也要我們與祂一起同憂同樂,看到世人的罪,與祂一同哀哭;當人悔改得救時,我們也與天使一同歡喜快樂。
 
   盡力是用擁有的一切來愛神,包括我們的時間、金錢、才幹、體力。這一切都從神而來,應當盡上所能,為主使用。
 
   盡意是用思想,真正的愛不是盲目的,要盡我們所能去認識神。我們要讀神的話語,讓它充滿在思想中,自然就會走在真理的道路上。
 
   其次,也要愛人如己。神的心意不只要我們單單愛祂而已,如果我們愛神,就必然愛那些祂所愛的人。我們今天不但要愛讀聖經,愛禱告,更要愛弟兄姊妹。教會最有力的見證,不是言語,更不是外面的儀式或建築,而是愛的見證。當別人看見我們彼此相愛的見證,自然會被吸引,來到主面前。弟兄姊妹,在我們生命中,能活出這樣的見證嗎?只要我們愛神,也愛人,每天就能經歷神的信實和豐富。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給我們柔軟的心,順從你旨意。求你把愛從寶座澆灌在我們生命中,吸引我們親近你,每天遵行你的旨意,討你的喜悅,也讓人從我們生活中,得到最大益處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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