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,我必成就,叫父因兒子得榮耀。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,我必成就。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」
主耶穌非常喜歡我們向祂祈求,而且在祂的事奉中也充滿了對祈求的教導。在不義的官與寡婦的比喻裡面,祂反問當時的群眾: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的人嗎?」換句話說,問題不是神是否垂聽禱告,而是我們能否像那位寡婦,有信心向神祈求呢?主在這裡提出祈求的原則,首先是要奉主的名。所謂「奉主的名」並不是口裡隨便說說而已,很多人把奉主名求當作禱告結尾的語助詞,說完就算了。他們並不明白奉主名求的權柄與含意,以致於他們經歷不到主的名字所帶來的能力。
事實上,主的名字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。在使徒行傳中,門徒們都是奉主的名被差遣出去,奉主的名聚集,也奉主的名趕鬼醫病。當彼得與約翰看見那瘸腿的人,彼得就對他說:「金和銀我都沒有,但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字,叫你起來行走!」中世紀一位敎皇對聖湯瑪斯說:「你看我們是何等的富足,我們再也不必像彼得那樣說:『金和銀我都沒有』。」聖湯瑪斯回答說:「但我們也不能再像彼得那樣說:『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,叫你起來行走』了。」這也是現今敎會的寫照,我們不再看重主名字的寶貴,甚至妄稱主的名,以致於我們無法經歷到主名字的全能。
其次,我們所祈求的要能夠榮耀神。常聽到有人禱告說:「主啊!你讓我中樂透獎,我就立刻奉獻十分之一!」奉獻十分之一固然很好,但你真正的動機豈不是為了那十分之九的獎金嗎?真正有功效的祈求是為要叫神得榮耀!最後,祈求若要得蒙垂聽,就要遵守神的命令。聖經很多的應許都是為愛神的人所預備的。哥林多前書2:9說:「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所未曾看見,耳朵所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」
怎樣的人才是愛神的人呢?十五節說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」愛的表現就在於順服,當我們學習順服神的時候,神的恩典就要因著我們順服臨到我們。神不是不能夠施恩,但問題是:你愛主嗎?求神的靈幫助我們,讓我們學習奉主名禱告,讓神能多得著榮耀,並且遵行神的命令。若是你過去從未按照主所教導的方式禱告,盼望你現在就開始熱切地把你的需要帶到神的面前來祈求!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,因為你已得著一切的權柄,你也把這權柄賜給我們,叫我們可以向仇敵誇勝。當我們祈求的時候,求你按照你手中的巧妙引導我們。感謝禱告奉主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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