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28, 2018

約翰福音15章11-12節

「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,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,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」
 
   主在這裡說: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」首先我們就要明白,主的愛是捨己的愛:祂道成了肉身,捨棄了享受天上榮華的權利;祂來到地上傳福音給貧窮的人,捨棄在地上享福的權利;祂為門徒們洗腳,捨棄了作老師應當享的地位;祂在彼拉多面前受審,捨棄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;祂釘在十字架上,捨棄了自己的生命。保羅因此在加拉太書2:20說:「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
 
   主的命令乃是要我們彼此相愛,像主愛我們一樣;換句話說,主用捨己的愛來愛我們,我們就要用捨己的愛彼此相愛。你在教會裡是否用捨己的愛去愛你的弟兄姊妹呢?當你的弟兄姐妹有肉體上的需要時,你是否能夠捨棄自己的享受去扶持、幫助他們呢?當你與弟兄姊妹意見不同的時候,你是否能夠捨棄堅持自己意見的權利,學習彼此包容呢?
 
   聖經上說要彼此相愛,從來不是在言語上說說而已。主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的比喻裡提到有些人來到主的面前,主說:「你們是蒙福的,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;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」這些人就問主說:「主啊,我們什麽時候做了這些事情呢?」主說:「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弟兄中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。」難怪約翰在約翰一書3:18說:「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
 
   弟兄姊妹,你是否也願意用這樣捨己的愛,來愛神家裡的人呢?求神幫助我們,讓我們從 神的眼光來看我們的弟兄姊妹,並且用神的愛來愛他們,也用神的愛在教會中彼此接納。因為當我們彼此接納的時候,眾人就能夠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!換句話說,如果我們不這樣彼此相愛,眾人也就認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,難怪很多人徘徊在教會門外不肯進來,因為他們看不見這種榮美的見證。求神幫助我們!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親愛的主,感謝你,我們愛是因你先愛我們。求你用捨己的愛融化我們的心,好叫我們願意與我們的弟兄姊妹彼此連結,為你作榮美的見證。感謝禱告奉主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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